据业内人士评价,今年应为中国网络股海外上市的第四浪潮。第一波上市潮发生在1999年~2000年间,为新浪、搜狐、网易等的门户时代;第二波为2003年~2004年间,其中有携程、腾讯、盛大、金融界、前程无忧等;第三波在2007年,有阿里巴巴、巨人等。
解析:为何弃创业板而赴美上市
对任何公司而言,上市融资是寻求发展资金重要途径,而在同等条件下本土上市当然是更好选择,但目前中国互联网企业却更倾向于海外上市,例如人人网等,它们为何不选择“家里”的创业板而要跑去美国的纳斯达克上市?原因何在呢?
首先是美国人更认可中国概念股。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接受中新网证券频道采访时表示,中国概念股在美国受到追捧,因此可以想象其在美国上市,与在国内创业板上市相比,能“卖”出更好的价钱,能“卖”的越贵,企业能获得越多的融资。尚公律师事务所(S&P)高级合伙人、律师陈海阳也向中新网证券频道表示,IT行业属于高科技行业,也属于风险投资行业,国内资本对风险投资的兴趣远不如美国投资者大。
以人人网为例,尽管其号称自己是“中国的facebook”,明显告诉美国投资者“我是facebook的山寨版”,但仍然超预期融资7.4亿美元。
其次,纳斯达克上市条件相对灵活、宽松。陈海阳指出,IT行业在初期往往难以盈利,无法满足国内的上市条件(利润)而纳斯达克则要宽松的多(即门槛相对要低一些),更多的是看成长性。李大霄也认为,国内创业板在硬性财务指标上要求相对更高些,制约这些企业A股上市。
陈海阳对国内创业板上市与纳斯达克上市条件进行了对比,在国内创业板上市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而在纳斯达克上市条件则更加灵活。三个标准满足其中之一就具体了上市条件。
创业板和纳斯达克上市条件对比
总股本 | 发行人关键门槛 | |
创业板 | IPO后总股本不得少于3000万元 | -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无“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的有关规定) |
纳斯达克 | 标准一: (1)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2)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或者最近3年中的两年中拥有100万美元的税前收入; (3)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4)公众持股的价值达800万美元; (5)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6)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7)3个做市商;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二: (1)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2)110万股公众持股;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达18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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