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多领域现寡头垄断 反垄断调查遭遇举证难

阅读 1206  ·  发布日期 2011-02-24 09:41:37  ·  伊索科技
主要集中在搜索 即时通讯 电子商务三大领域 日前反垄断调查遭遇举证难  日前,中文百科网站“互动百科”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交了针对百度的反垄断调查申请书。这是继去年“3Q之争”以来,又一起互联网企业的反垄断诉求。有专家称,我国互联网产业已出现了垄断现象,主要集中在搜索、即时通讯、电子商务三大领域,值得监管部门关注。

  据互动百科CEO潘海东介绍,从一些热门词的搜索结果来看,在有道、谷歌、搜搜等页面上,互动百科词条均出现在第一页前五位,而百度的搜索结果则出现在第12页。潘海东称,互动百科共收录了500万个词条,抽样结果显示,其中300万条词条被百度不同程度的降权。为此,互动百科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法对百度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并请求依法对百度处以7.9亿元人民币罚款。

  对此,昨日,百度公司人士回应称,百度百科是一项免费的服务,还强调,在互联网这个自由、开放的舞台上,任何对社会、网民有价值的产品,都拥有平等的发展机会。

  昨日,创新工场CEO李开复在微博中表示,通常市场份额大于80%被认为是垄断。他认为,垄断并不违规,但垄断者滥用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才违规,搜索引擎若蓄意不收录对手网页,或者人工设定来提升自己降低对手,那可能是违规。

  律师:消费者无法掌握有力证据

  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去年已对近百件各类涉嫌垄断案件举报材料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分析,提出了处理意见,不过鲜有互联网企业被立案调查和受到处罚。

  一位行内律师透露,《反垄断法》颁布之后经过法院受理的十个案件,原告完全胜诉的案子现在还没有。为何《反垄断法》原告难以胜诉呢?他认为,最大的问题就是怎样证明互联网企业是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普通消费者无法承担如此大的举证责任。

  他说,特别是在互联网、电信等市场,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原告掌握不了被告的充分证据,比如搜索结果的排序,到底是人工排序还是算法排序?原告很难来举证。他建议立法者可以考虑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

  相关执法部门也有这种苦衷。不久前,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处长桑林在一次学术研讨会上坦言,总局对此非常关注,也正在研究。但互联网经济很复杂,跟一般实体经济有很大区别,对执法机关提出更大挑战。

  调查数据:三领域出现寡头垄断现象

  数据调查机构“互联网实验室”本周公布的《中国互联网行业垄断状况调查及对策研究报告》指出。中国互联网已经从自由竞争发展成垄断竞争。

  垄断比较集中分布在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电子商务等三大领域。分别出现了以腾讯、百度和阿里巴巴为首的、稳定的寡头垄断。2010年第三季度,百度占据搜索引擎市场份额的72.30%;腾讯QQ占据即时通讯市场份额的76.56%;阿里巴巴B2B、淘宝分别占据各自领域市场份额的54.39%、94.7%。

  报告指出,“用户锁定效应”与“赢者+通吃效应”是互联网行业垄断形成与强化的两大机制。互联网行业的垄断行为主要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体表现有捆绑搭售、限定交易和拒绝交易、歧视性垄断。另外互联网行业也出现了缔结垄断协议的垄断行为。

  该机构创始人方兴东称,中国互联网行业出现的垄断状况,挤压了创业环境,打击了创新意愿,压制了行业发展。他认为,大企业不断扩大自己的业务领域,“一些中小企业丧失了发展的空间,只有死路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