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拟规定:平台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强制关注账号

阅读 90  ·  发布日期 2020-10-16 11:21:06  ·  伊索科技

昨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文称,对 2017 年 10 月 8 日正式施行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30 日。

其中,征求意见稿要求,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建立公众账号监测评估机制,防范账号订阅数、用户关注度、内容点击率、转发评论量等数据造假行为。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健全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处置账号订阅关注数量的异常变动情况。未经互联网用户知情同意,不得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依法依约禁止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违规转让借用或者非法交易买卖公众账号。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向其他用户转让或赠与公众账号使用权的,应当向平台提出申请。平台应当依据前款规定对受让方用户进行认证核验,并公示主体变更信息。平台发现生产运营者未经审核擅自转让公众账号的,应当及时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自行停止账号运营,可以向平台申请暂停或终止使用。平台应当按照服务协议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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