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3日讯(记者 王培琳 通讯员 曲易伸)海南日报记者3月3日从海南省税务局获悉,为便利纳税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办税,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到位,我省从2020年3月2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涉税事项容缺办理服务。
据了解,此项制度于2019年11月起在海口试点至今,取得明显效果,有效避免纳税人来回跑,极大压缩了办税时长。
目前,容缺办理适用于海南省范围内,在税务系统中登记状态为“正常”的纳税人、缴费人,以及办理部分个人业务的自然人(以下统称为纳税人)。当年存在未补正或逾期补正记录的纳税人,不再进行容缺办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已进行实名信息采集的纳税人,所有涉税业务(包括即时办结业务和限时办结业务)均可容缺办理。即时办结事项只要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可由纳税人对涉税表单进行签字确认办理,其余资料留存备查;限时办结事项纳税人只需现场签署《容缺办理承诺书》,所缺资料可在疫情解除后15个工作日内补交。
疫情解除后,我省继续按《容缺事项清单(试行)》进行容缺办理,其中去年试点容缺办税服务的海口市税务局,仍可按之前发布公告继续执行。
办理清单内的即时办结事项,对已进行实名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只要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可由纳税人对涉税表单进行签字确认办理业务,其余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清单内的限时办结事项,纳税人只要主要资料齐全,现场签署《容缺办理承诺书》后即可办理业务,对不影响受理环节录入内容准确性、完整性的次要资料可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
据介绍,纳税人可采取上门报送、电子邮件或邮寄寄送方式补正资料。未按承诺时限报送资料的纳税人,将撤销其申请容缺办理的业务事项,并将其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在失信年度内不再为其提供容缺服务,并在评定其年度纳税信用级别时,主管税务机关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按次计算)”规定予以扣分(一次5分)。
名词解释
容缺办理
指对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宜,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可暂缓提交纸质资料,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