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创新“复工复产险” 消除企业后顾之忧

阅读 145  ·  发布日期 2020-03-02 15:50:43  ·  伊索科技

  海南创新“复工复产险”,消除企业后顾之忧——


  以“险”化“险”


  三天研发落地六天承保百家企业 单家企业保障两百万元


  ■本报记者 王培琳


  通讯员 王旨


  2月28日,位于琼海市大路镇的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药品生产基地,已经恢复生产24天。虽然只是恢复了部分生产线,但已有180多名工人投入工作,每天生产18万支抗生素、雾化吸入类针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在关键阶段,虽然工厂每天都执行严格的管控、消杀作业,但是考虑到一些不可控因素,该公司总经理鲍瑞森仍对未来生产抱有一丝担忧。


  “无论是从公司还是员工的角度来讲,疫情防控综合保险都可以帮忙规避不可控因素导致的风险,这让我们的复工生产多了重保障,也更加安心。”鲍瑞森说。


  鲍瑞森口中所说的“疫情防控综合保险”,是我省2月16日正式推出的“海南省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以下简称“综合保险”)产品,此款保险是我省各相关部门在了解企业需求之后,在3天内完成研发落地、6天内100家企业全部承保的保险产品。这也是全国首个针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风险设计的应急型保险产品,是我省“政保合作”机制创新的典范。


  创新:3天闪电研发落地


  深入了解复工复产企业需求,提出保险方案,迅速研发,快速落地


  “综合保险”的推出源于一名政协委员的一条微信。


  “当前,疫情防控面临防输入、防扩散的双重压力,同时也面临人员返程、企业复工的双重考验。企业在正常复工后,如果出现‘一人感染,全厂隔离’的情况,该如何避免大规模损失?”2月11日晚,海口市政协委员、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成栋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并通过微信发送至海南省应急管理厅。此条建议,立即引起了政府各相关部门的重视。


  2月12日,省政府组织召开紧急会议,批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海南银保监局认真组织研究具体内容。当晚,两部门负责人分别与王成栋取得联系。


  2月13日上午,王成栋与相关部门共同参加专门会议进行讨论研究。


  2月14日,“综合保险”产品方案出炉。


  2月16日凌晨2点,“综合保险”第一张保单出具,标志着该项目正式落地。


  “综合保险”从开始研发到落地,仅用3天时间,创造了行业纪录。该保险项目是海南省“政保合作”的创新典范,充分体现了保险机制服务企业于危难之际的理念,对帮助海南重点企业共渡难关产生积极影响。


  2月16日正式推出“综合保险”之后,通过我省各相关政府部门确定的100家企业,当天就有93家确定参保,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便是其中之一。


  “政府各部门快速反应,在很短时间就给予答复,保险公司也非常给力,快速出台了新的险种。”王成栋表示,这项政策非常有利于当前情况下的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解决了实际问题。


  据悉,我省首批投保企业涵盖100家生产制造、运输服务等劳动密集型的重点企业,每家企业保险金额为200万元,累计保额2亿元,保险期限为6个月。单家企业保费12万元,按7:3的比例由海南省财政和企业共同负担,也就是说,单家企业只需支付3.6万元的保费,就可以获得200万元的保障。这一举措为企业解决了后顾之忧,企业迅速复工复产。承保5日后,100家企业复工复产率达85%,截至目前,复工复产率达96%。


  保障:最高赔付200万元


  保障范围涵盖在产品损失、员工工资、隔离费用等方面,消除企业后顾之忧


  “综合保险”在设计上有什么特点呢?海南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保险”是全国第一个针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风险设计的保险产品。


  具体来说,“综合保险”设计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保险针对性强,主要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部分企业量身定做。二是保险责任进一步扩展,将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因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政府采取一级响应措施致使企业额外增加的费用负担纳入赔付范围,工资和隔离费用可按规定赔付。三是该保险保费由省财政和参保企业共同分担,并采用共保模式,由省内12家财险公司共同承担保额2亿元的风险敞口。


  据介绍,具体赔付方面,单家企业赔付上限为200万元,其中针对工资支出,以员工隔离当月工资作为基准核算,每人每月最高赔偿限额6000元,疑似病例或一般被政府强制要求隔离的人员,最高赔偿期限14天,确诊病例最高赔偿期限自隔离日起至治愈止。针对隔离费用,政府主管部门要求隔离的人员每人每次事故赔偿1000元。针对制造企业在产品(原材料投入生产后,尚未最后完工的产品,包括制作过程中的在产品、已加工完成入库但不能对外销售的半成品)损失,按照在产品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


  海南银保监局局长傅平江说,总体来看,“综合保险”的落地对省内疫情防控工作将产生积极影响,一方面,该保险要求投保企业须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出险才能赔付,有利于督促企业落实政府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部署,形成联防联控的良好态势;另一方面,能有效减轻出险企业经营负担,帮助企业消除复工复产的后顾之忧,也为疫情防控所需医疗物资以及各类生活物资的供应提供更多保障。


  例如:某复工药厂在按政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因有一名员工被确认感染新冠肺炎,按政府要求厂区立即停工,将感染员工送至定点医院治疗,对与该员工有过接触的200名员工集中隔离,隔离时间14天,保险理赔理算如下:


  在产品损失方面,在产品因紧急停工后无法保存,需报废处理,实际损失共50万元;工资支出方面,200名员工隔离14天,每名员工的月工资为6000元,则14天的工资支出为56万元,确诊员工的隔离治疗期为一个月,该名员工月工资为6000元,工资支出为6000元;隔离费用方面,期间产生的费用,每名员工按1000元的标准赔偿,201名员工共为201000元。以上三项费用合计1267000元,保险方案约定每次事故免赔为损失金额的10%或10000元,以高者为准,本案损失金额的10%高于10000元,则最后赔偿金额为1140300元。


  影响:“政保合作”的创新典范


  海南在非常时期一手抓防控、一手抓改革,以改革促防控,坚定推进自贸区制度创新


  “综合保险”的推出,也得到了国内相关人士的认可。


  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研究员张湧认为,海南第一时间推出“综合保险”,体现了海南在非常时期一手抓防控、一手抓改革,以改革促防控,坚定推进自贸区制度创新的决心和韧劲。


  同时,“综合保险”的保费,对于企业而言也相当实惠。张湧做了一下测算:企业承担30%保费3.6万元,保险期限6个月,基本可覆盖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和可能的后续影响。假定某家投保企业出现1个确诊病例并影响4个员工(实际上可能不止),这5个员工隔离或休养14天至1个月,工资加上隔离设施投入及隔离费用,基本已经超过3.6万元的保费支出。此外,再加上该险种的保险责任还涵盖在产品损失,总的保险金额是200万元,对于企业来说,是有益的。


  “综合保险”推出后,也有一些网友提出担心:企业参保之后会不会出现经济学上所说的“道德风险”,出了事有保险公司兜底,企业的主体责任会不会落空?


  对此,张湧认为,从该险种的设计原理看,企业投保了之后,并不等于排除了其应负的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只是由保险公司承担了部分经济损失,而保险公司从商业角度出发,也会加强对投保企业的监督。这就充分发挥了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是海南自贸区制度创新理念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体现。(本报海口2月28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