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争取3年内电商交易额超3500亿

阅读 447  ·  发布日期 2017-08-31 09:24:45  ·  海口日报 记者:光明

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网信办、海南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三部门〈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争取到2020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3500亿元,网络零售达到1000亿元,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00亿元。


建设智慧社区智慧商圈


我省将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进驻我省设立总部,或设立电子商务总部、区域性总部。鼓励企业尝试建设闲置车辆、住房、二手资源等共享平台,发展分享经济新模式。以农村电商发展促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助力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和共享农庄建设,打造海南农村美丽家园。加快推动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鼓励商业零售企业、专业市场现有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并进一步推动旅游移动电子商务发展。


我省还将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在洋浦保税港区和海口综合保税区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和体制机制,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区”成为创业创新高地。拓展电子商务服务民生领域。积极开展电商精准扶贫,推进智慧社区、智慧商圈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居民生活服务的O2O便民服务体系。健全网络交易失信惩戒制度,将电商主体信用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挂钩。


实现电商进农村全覆盖


方案同时部署落实16项专项行动,其中第一项为电子商务综合平台建设行动。推动电子印章、电子合同公共服务平台,为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提供支撑;第二项是电子商务公共信息服务建设行动,完善网上交易维权机制;第三项是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发展行动;第四项是流通业线上线下创新发展行动,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网络购物平台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全渠道、全天候营销及相关服务活动。支持平台企业布局建设线下体验店,开展“网上店取(送)”、“预约上门”、“社区配送”业务。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分享经济、协同经济等新模式,建立体验式消费场景;第五项是农村电商发展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开展电商进农村工作,建立和完善县(区)、镇、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全省电商进农村全覆盖;第六项是旅游电商发展行动,鼓励开展移动端旅游线上咨询、私人定制等个性化服务;第七项是社区电子商务行动;第八项是电商扶贫专项行动,在全省全面完成300个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县域电商服务体系;第九项是跨境电商发展行动;第十项是电子商务园区发展行动;其他6项分别是:县域电子商务发展行动;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行动;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行动;电商金融服务创新行动;电商科技创新行动;电商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