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法人何来认证资格
该事件起源于今年10月29日,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发布了国内首份《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同时为58团购、拉手网、满座网、美团网等29家通过首批认证的网站颁发证书。不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向部分网站收取了4.5万元高额认证费用,引起了团购网站和社会舆论的广泛质疑。
时隔不到1个月,北京市北元律师事务所王雅军便又援引相关法律法规再次对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认证资格提出质疑。王雅军在发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举报书中,援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9条:“设立认证机构,应当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王雅军指出,该中心只是个独立的事业法人,并未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认证资格,涉嫌违法。
王雅军希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此事,并称如果举报内容坐实,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很可能受到罚款处理,认证资格也将被依法取缔。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57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的,予以取缔,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质疑2
国富泰哪来的认证权限
由于本次团购认证是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委托“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采集数据的方式,对国内20家团购网站每家收取数万元不等费用进行服务信用认证,所以国富泰是否具备认证资质也成了关注的焦点。
王雅军称,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有关规定取得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许可、对电子签名进行第三方认证设立的独立企业法人。该法第21条规定其只能签发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不能超越范围进行其他认证。所以,他认为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按照其许可的经营范围,仅能对团购网站电子签名的真实性采集数据,没有信用认证的资格。
■回应
中心称其与国富泰资质合法
昨天,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发“严正声明”,称《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是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本身属于业务性规范,不属于行政性法规,也不属于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管理范围。在《规则》制定的过程中不仅征求了相关专家、律师的意见,已向商务部报备。“我中心和国富泰企业征信公司具有信用认证机构所应有的合法地位及经营资质”,该中心一负责和媒体打交道的人士称,个别人的所谓举报属于自我炒作,他们将保留对其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最新进展
无政府部门出面给说法
第二批电子商务网站“认证”即将开始
针对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发布的“声明”,举报者王雅军称,该中心仅是个事业法人,只有在本单位内制定相关规定的权利,并不具备制定全国通用的普遍使用法律的权限,“没有这个前提,所有的认证规则都无效”。关于国富泰公司,王雅军认为,国富泰擅自从事对团购网站服务的信用认证活动,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更对团购网站和广大消费者进行了误导,让人误以为是对团购网站的服务信用进行了认证,而实际上却只是对团购网站的电子签名的真实性进行了认证。这不仅欺骗了团购网站,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截至记者发稿,该事件虽被质疑将近一个月,还未有相关政府部门出面对该中心的认证行为做出评论。王雅军律师告诉记者,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收到该举报信,并回复正在按程序处理,会给予答复。虽然该事件还未有结论,但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相关负责人称,电子商务网站的第二批信用认证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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