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科〔2016〕288号
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备案及公告,海南拍拍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74家企业通过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见附件),发证日期为2016年12月6日,有效期3年。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要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规范管理,履行有关义务。
特此通知。
附件:海南省2016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30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
(共印200份)
附件:
海南省2016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发证日期: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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