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网贷新规有助还原互联网金融本质

阅读 297  ·  发布日期 2016-08-26 09:01:56  ·  京华时报

  违规经营、诈骗、跑路,不是P2P网贷行业的标签,也不是互联网金融的属性。唯有对监管适应,网贷业务才有可能还原互联网金融本质,找到长久健康的发展模式。

 

  经广泛征求意见后,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和网信办于24日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对网贷中介法律地位、监管体制、业务规则、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规定。内容包括明确网贷平台“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的定位,对经营范围实施“负面清单”,提出13类不得从事的行为,规定个人在多个网贷平台的最高借款上限为100万元等。

 

  此次网贷新规,被不少业内人士视作“史上最严”监管细则,由此也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边界定下了基调。自P2P网贷行业迅猛发展以来,该尊重市场自发秩序任由其发展,还是该适当加以规范的争论始终不绝。特别是去年底银监会发布网贷新规征求意见稿以来,争论越发趋于激烈。网贷新规的出台,结束了这场争论,也结束了网络借贷缺乏行政监管的历史。

 

  为什么网贷新政趋于严格监管?其实网贷发展的现实状况早就给出了答案。不少网贷平台的发展,靠的就是钻监管的空子,要么以自融为目的,吸收资金后自投项目以寻利,要么采取拆标方式,把中长期借款拆分成短期借款,有的平台完全没有风控意识甚至本质上就是诈骗平台,一旦资金链断裂或真相大白就干脆跑路,致使投资者损失惨重。去年被曝光的e租宝,只是其中一例。

 

  网贷平台普遍存在的乱象,已反复显示了行政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