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法征求意见:网购退货界定商品完好将有依据

阅读 341  ·  发布日期 2016-08-06 13:19:48  ·  伊索科技

国家工商总局5日公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有望更加给力地保护消费者 合法权益。征求意见稿共八章,七十条,包括总则、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的一般规定和特别规定、消费者权益的行政保护和社会保护、消费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记者第一时间梳理了征求意见稿的几大亮点。

 

保护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权益

 

2014315日施行的新消法的亮点之一是支持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征求意见稿提出,经营者除依照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外,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的范围。

 

但对拆封后易导致商品性质改变、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有瑕疵的商品等三类商品,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但未经消费者确认的,经营者不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时,商家一般都会要求商品完好,这该如何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