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信披意见稿出炉:网贷不得类比存款

阅读 357  ·  发布日期 2016-08-02 08:55:20  ·  伊索科技

81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互金协会)发布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P2P网贷(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信披标准意见稿》)和《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自律规范意见稿》),并于当日下发给各个会员单位征求意见。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此次信披自律规范意见稿全文30条,定义并规范了86项披露指标。此次编制根据“分级分类”、“穿透式”、“依法合规”三原则进行。同时协会将接受举报,按照自律惩戒机制明确惩戒。

 

上述《信披标准意见稿》指出,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从业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和项目信息。其中,从业机构应当披露从业机构全称及简称、注册资本、实缴资本等基本信息。

 

《自律规范意见稿》指出,互金协会会员单位信息披露应遵循“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会员不得进行延迟披露、遗漏披露、虚假披露等,不得对不同产品做不恰当的比较,如对于个体网络借贷项目、互联网理财项目禁止与商业银行存款等不同风险等级的金融产品做类比。

 

在此次外滩峰会上,银监会国际部主任范文仲发表演讲时指出,互联网时代,金融的风险其实不是没有了,而是大幅上升。所有金融机构只要扮演重要的金融市场功能和中介功能,最好还要有恢复与处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