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行业监管从严 挂牌新三板需有证

阅读 312  ·  发布日期 2016-07-20 09:02:31  ·  伊索科技

北方新媒的一纸股份暂停转让公告,迅速引起传媒业关注。据公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持证机构参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参与新三板挂牌的,应事先向所在地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后者审核并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后,方可在新三板挂牌;已在新三板挂牌的,则要停牌补办相关手续。

 

随着行业资源整合的加速以及全国股转系统吸引力的增强,各类新媒体公司纷纷抢滩新三板。而与此同时,面对新媒介、新业态的“野蛮生长”,相关职能部门也快速出手,填补监管空白。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即下发通知,网络视听节目持证机构涉及挂牌新三板事项的,要事先经过申报审批,已在新三板挂牌的,则要停牌补办相关手续。

 

已挂牌企业要补办手续

 

已在新三板挂牌的北方新媒715日的一纸公告,迅速引起传媒业关注。公告称,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持证机构参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广电办发[2016]46号)的要求,公司自718日起暂停转让,在重新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并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后,方可恢复转让。

 

据了解,上述《通知》中明确要求:《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参与新三板挂牌的,应事先向所在地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后者审核并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后,方可在新三板挂牌。已在新三板挂牌的,应按《通知》要求重新履行申报审批手续,且在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前,应暂停其股份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