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试水互联网电视 概念等身只待上市兑现

阅读 764  ·  发布日期 2013-09-28 09:45:53  ·  伊索科技
A股上市公司兆驰股份开盘便封住涨停。其背后原因则是:9月26日,兆驰股份与华数传媒阿里云计算签署了三方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三方将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建立一个集数字电视、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为一体的新的运营模式,共同提供视频、购物、游戏、社区、可视通讯、全屏协同,打造云计算、大数据的智慧运营平台,最终提供真正能感知用户需求的智能电视服务”。至此,继华数传媒之后,兆驰股份也加入了阿里概念股的大家庭。此前,由于余额宝的推出,金证股份内蒙君正等一干公司已经成为阿里概念股的首批“会员”。当然,如果再细分小组的话,继互联网金融小组之后,华数传媒、兆驰股份、创维电视则属于互联网电视小组。不过,对马云而言,这些公司的股价并非他所关注的,无论与谁合作,他要的就是入口,无所不在的电商入口,而位于客厅里的电视,一旦接入互联网,便与电脑、手机无异。就可以登录天猫 title="智慧伊索—海南网站建设、海南软件开发、海南网络运营"[微博]、淘宝,就可以使用支付宝[微博],甚至于可进行贷款等金融业务。

  但是当下,最让马云纠结的还是IPO问题。对于绝大多数上市公司而言,IPO前的这段时间是如何低调都不为过的,因为被关注的越多,上市时的变数越多。一贯高调的马云自然也清楚其中的利害,因此,在整个赴港IPO的过程中,一直保持着最大程度的信息封锁。不过,9月27日,在阿里相关人士与港交所负责人在网上隔空喊话之后,双方的矛盾彻底暴露出来,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阿里集团究竟能否顺利赴港IPO,还是会转到赴美IPO,成为最大的悬念。当然,也不排除阿里暂时搁置IPO的可能。

  兆驰智能云电视11月上市

  上述三方分工中,兆驰负责电视机的研发、设计、制造以及品牌的授权。华数传媒负责电视的入网测试和入网证发放,以及内容提供。据悉,首批智能云电视将采用“线上销售”(阿里的电商平台)和“线下销售”(华数传媒的营销渠道)结合,预计今年11月上市。

  在兆驰股份董事长顾伟看来,此次三方合作,对阿里而言,其阿里云OS可以得到更好的推广;对华数而言,其剩余的内容服务可得到有效利用;对兆驰而言,既可获取终端销售的利润,同时也可获取作为“运营中介”的利润。

  “通过顾伟的表态可以看出,兆驰除了获取硬件的利润外,还将获取中介角色的利润,因此在这个合作中,阿里起到的可能是部分买单者的角色”,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对《证券日报》指出,“从分工看,兆驰与华数两方合作就可以推出智能电视,阿里在其中的角色是非必要的,因此,阿里若想将自己的系统植入,自然要付出代价”。

  事实上,在对电视屏幕的争夺中,阿里还面临着腾讯的巨大挑战。腾讯已经将旗下的QQ等诸多产品植入了乐视超级电视。那么,相比娱乐和社交而言,电商在电视上的发展空间有多大呢?“娱乐和电商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方向。娱乐的类型很多,包含游戏、生活服务等等;电商相对来说更简单一些,无论是电商本身还是为电商服务的第三方应用,都是为购物而生。两者的数量比例来说,娱乐应用的占比会更高一些,但是在互联网电视平台上的重要性,电商反而要比娱乐更高”,阿里巴巴[微博]集团公关总监顾建兵对《证券日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