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号文件公布于8月19日,全名为《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其中规定:个人过关物品总值超过5000元均需纳税,而像iPad等20种物品不在免税之列,需全额缴税。事实上,国家海关总署早在2005年就对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进行改革,旅客在进出境时需要按照申报单上的规定,对随身物品进行如实申报,只要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完税总值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对超出部分海关将按照10%~50%不等的关税税率予以征税。
海关此举主要目的之一是打击“水客”。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表示,一段时期以来,一些有组织的走私团伙,假借个人物品名义,利用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便捷通关措施,以逃避海关监管、偷逃税款为目的,一日内多次携带各类高档消费品、高科技产品、生活日用品进出境,是变相的进出口商业贸易行为,相关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正常旅客的通关秩序,还违反了贸易公平原则,对于此类走私违法行为,海关将依法坚决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