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6月13日,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在例行记者会上指出,中国面临着网络攻击的严重威胁,是世界上最主要的黑客攻击受害国之一。中美双方已同意在战略安全对话框架下建立网络工作组。我们希望双方能本着心平气和的态度,冷静、客观地看待有关问题,通过对话沟通,增进了解信任,加强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我们认为在网络安全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无益于问题的解决。
联想到前一段时间中美双方关于网络攻击问题爆发的口水战,斯诺登的揭密秘无疑迎面给了“贼喊捉贼”的美国政府一记耳光,这颗苦果对美国来讲虽然不大好咽,但也得咽下去。
其实,有关互联网的安全问题一直都是中美之间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就在刚刚结束的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美国总统奥巴马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庄园会晤中,网络安全就是双方会谈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就这个问题中美达成了三项共识,第一,承认这个问题的存在;第二,具体调查所发现的各类(网络)活动,中国同意进行调查;第三,与美国进行对话,商讨具体的法律规则,明确在互联网世界,哪些是可以接受的,哪些是不可以接受的。由此,我们既可以看到网络安全对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同时也捕捉到了以国际法规范网络行为的可行性。
信息时代,互联网需要有法律规制,这问题在世界各国都已达成了共识,但这种规制还仅限于国内规制,即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和需要制定国内法律,而网络安全国际法律还鲜有耳闻。但事实上,制定互联网国际法律也应被提上议事日程。当今社会,网络的触角已延伸到国家、社会、个人、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互联网络的安全就是国家的安全,互联网的失守就意味着国家安全失去了屏障。任意发动互联网攻击的行为,不但挑衅着一个国家的主权,更威胁着一个国家的安全。特别是对一些技术力量薄弱的国家,这种行为的破坏性尤其巨大。中美之间之所以近来就这个问题争论不休,根本原因还在于两国之间既相互竞争,又相互依存的关系,网络战更像是一场暗战,虽然没有烽火硝烟,但胜负至关重要。
就像斯诺登曝出的令人震惊的真相一样,在全球化时代,互联网安全绝不仅仅是中美之间的较量,其受害者也不会仅仅是中国。从各国的安全要求出发,以国际法的形式规范网络行为至关重要,否则的话就会出现弱肉强食的现象,弱者连起码的生存空间可能都保证不了。
当然,要想以国际法规范互联网行为,一个基本前提是国际社会对互联网的一些核心问题要有一个统一的、共同的理解和认识。而要做到这一点很难,在这个问题上,美国一直倚仗技术优势实行双重标准,一方面以自由为矛任意攻击别国的网络;另一方面又以安全为盾严密保护本国的互联网。一方面以自由为矛要求别国放松互联网管理;另一方面又以安全为盾严格本国的互联网络管理。美国这种自相矛盾的态度无疑会成为以国际法规范互联网行为的巨大障碍。就像京都议定书一样,美国的傲慢会使人类理想之路非常艰难。
但是从人类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来看,“国家黑客”显然是让人类社会远离文明,重归丛林的一种行为,它给世界带来的灾难无疑是科技这把双刃剑的另一端。而国际法应该在遏制人类灾难方面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