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人投资"美国稀土" 冷水江网络传销案宣判

阅读 798  ·  发布日期 2013-05-09 09:03:59  ·  伊索科技

    打着投资“美国稀土”的旗号,其实是网络传销。近日,湖南省冷水江市首例网络传销案一审获判,被告人潘某因犯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公诉方冷水江市检察院介绍,“美国稀土投资公司”是的一起网络传销组织,主要通过租用美国服务器,在中国香港地区设置所谓“美国稀土投资公司”全球交易平台,凭借其会员网站系统在内地发展人员,谎称公司具有美国军工背景,是美国政府授权唯一稀土战略物质储备中心,鼓吹“黄金有价、稀土无价”,打着子虚乌有的“稀土投资入股”旗号,宣传在5-10年内给参与稀土投资的投资人10-20倍的回报,参与会员因认购股份的不同分为21个级别,会员级别直接决定收益比例。全国范围内涉案资金高达2亿元,涉案地域广及7个省。


    2011年7月28日,被告人潘某转款3300元作为“美国稀土”的投资后,两次收到“美国稀土公司”的投资分红。见确可获利,潘某开始拉人“下水”,参加稀土网络股权投资活动。潘某宣称,加入者按其成本投资金额获得返利,以后每发展一个下线均可获得该下线认购金额相应的销售佣金及团队管理奖。至2012年6月中旬,“美国稀土公司”停止向会员返利,网站也不能登陆。至此,潘某共发展下线达60余人,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办案检察官称,利用网络进行传销活动的现象正日趋严重。此类案件中,像“美国稀土”这样的虚拟公司通常在网上设立虚拟交易平台,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至一定阶段关闭交易平台,卷款走人。检方就此提醒市民,在面对高回报的“网络投资”时,还请认真辨析,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