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要成为优质公共产品

阅读 676  ·  发布日期 2012-08-23 08:54:40  ·  伊索科技
    近日,国际上的一项统计使我们汗颜。该统计表明,中国大陆地区平均网络速度位居全球93名,大幅落后韩国(第1名)、日本(第2名)、香港(第3名)、新加坡(第25名)等国家和地区。

  去年底,还有报告说2010年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仅位列全球第71位,而平均每秒接入速率费用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到4倍。

  我们的网速为何越弄越后了?令人费解。

  这个网速不仅影响到我国互联网业的创新和发展,例如,韩国的网速比我们快10倍,韩国的网络游戏业与网络视频服务业就领先全球;美国的网速快,就进入了高清视频时代;这些产业在低速环境中根本无从谈起。再例如,现在各国都在抢滩云计算,云计算是要高网速支持的。

  更重要的是,慢网速已影响到民生。到今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已经高达5.38亿人,占了人口几乎半数。对许多国人而言,互联网已嵌入他们工作、学习和娱乐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同水、电、气和即时通讯,成为生活的必需品,而上网已经跟用电、用水、用气和打手机等基本公共服务一样,成为基础设施,成为重要民生,成为理应被列入公共消费的公共产品。

  我们没有享受到应有的网速,且正在支付不该高的费用。究其原因,有企业巨头垄断、过度商业化操作、缺乏有效管理等。以前,我们对此尚可谅解,因为互联网这个新业态与社会民生一下子就有了如此密不可分的联系,对任何人和任何国家来说都是新问题,都始料不及。在互联网发展的早期,各国基本上把它交给企业和市场去探路、竞争、打理,或者说是一种“试错”。而在互联网已深刻影响一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百姓日常生活的今天,互联网本身不再仅仅是几家企业竞争的商品,而更应作为政府提供的社会公共产品,涉及民生,这是互联网发展的一种必然。

  公共产品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这些特点决定了公共产品应主要由政府提供。互联网如同水电、交通、医疗和教育一般,正逐渐具有公共产品的特质,也需要优质价廉或免费的供给。随着人们对这类公共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多,公众也开始要求政府提供更多、质量更好的这类公共产品。因此,对于互联网这样的公共产品,我们不能再完全套用市场经济规律。如同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休息空间、洁净的空气一样,互联网理应尽快成为最优质的公共产品之一,由政府尽快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