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木种子(苗)总站隶属海南省林业厅,为正处级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
按照法律法规和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负责我省林木种子种苗生产经营管理、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工作,具体为:
(一)按照《种子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我省的有关政策,对我省林木种子(苗)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工作。
(二)编制全省林木种苗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林木种子种苗品质检验、认证,林木优良品种选优、示范、推广,林木种苗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等工作。
(四)指导林木种子(苗)基地建设和林木种苗生产、供应、调剂、贮备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五)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